广大村民群众、各宗教团体和经营者:
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,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前后农村疫情防控工作,继续坚持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防控措施,严格落实四方责任,有效控制和阻断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途径,避免因人员聚集引起的交叉感染风险,切实保障我镇村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全镇区域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全部关闭。关停后,除本场所常驻人员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。各场所都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暂时关闭场所的告示,做好向信教群众的解释工作。关停期间,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宗教活动、停止一切形式的聚会、聚集性活动。
二、暂时关闭我镇辖区内集市、夜市,禁止辖区各类市场、交易场所等聚集性交易活动,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暂停期间,全镇范围内全时段禁止任何形式的街边摆摊售卖行为,对不听劝阻仍乱摆乱卖的,镇派出所和镇执法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,对涉及妨碍执行公务的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三、严禁群体性聚餐活动。按照“丧事简办、红事缓办、宴会不办、集市停办、庙会双暂停”的原则,相关餐饮单位和个人暂停举办各种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(含农村自办宴席及酒店大型宴席)。镇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合理安排就餐距离,倡导分时段错峰就餐,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。
请广大村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,尽量减少在商场超市、餐饮场所等密闭场所及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活动时间。自觉加强自身防护,严格落实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等防控措施,自觉遵守防控“十倡议”。积极接种新冠疫苗“加强针”。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,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。
高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
2022年1月11日
来源丨高邑镇人民政府